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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元宝区委员会 程欣
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,也是党和政府造福人民的直接体现。群众住房问题是一个地方政治、经济和社会的重大问题。市委、市政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头号重点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,按照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定位相结合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、回迁楼建设与商业开发相结合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、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工作原则,协调多方力量,全力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的落实,进一步提高了城市承载功能和城市品位,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,使我市的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。
一、我市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情况
丹东市的棚户区大多集中在城市的北部地区,多为建国前后和“文革”时期建造的房屋。墙体裂缝,地基下沉,屋面塌陷,砖瓦风化,其中60%以上成了危房、险房。这些险房多坐落在25度以上的坡地,房屋建设时间长、质量差、人口密度大、家庭经济收入低。加上这些地区缺少市政基础设施,不同程度存在着吃水难、行路难、取暖难、如厕难的状况。住新房、住楼房成为这里居民几代人的梦想。
自2005年以来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的工作部署,丹东市委、市政府统一制定了棚户区改造政策,统一组织,统一协调,以企业为投资主体、拆迁主体、建设主体,棚户区地块公开招、拍、挂,用存量的土地进行资产运作,一部分让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取得利益并补助回迁楼建设,一部分让开发商安置棚户区动迁居民。通过政府推动,市场运作,一方面发挥了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,多方面、多渠道筹集资金,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,同时,综合开发建设回迁楼,保证回迁住宅小区市政设施配套、物业管理到位。既缓解了政府的投资压力,又避免了物业管理的后顾之忧。通过市场化运作,使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压力——资金问题得到有效化解,使群众的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和提高。但就目前,棚户区改造还存在的问题主要是:丹东市棚户区的面积大、区域多,且大都在山地上;棚户区和工商企业交错,居民动迁困难多,企业安置包袱重,特别是资金压力大。
二、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的建议
丹东市委、市政府决定利用3年(2011-2013年)时间实施新一轮棚户区改造,此项工作将一改以往市场化运作的方式,以“政府主导,市场辅助,共同推进,三年完成”为总体原则和目标有条不紊地推进。该轮改造完毕后,丹东市区范围内的棚户区将基本改造完毕。市委书记戴玉林指出,作为市委、市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,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将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,最大程度体现群众利益,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,切实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。为此,结合具体调研情况提出如下建议:
(一)要按照棚户区改造的总体原则做好五个结合
一是棚户区改造要坚持与我市的长远布局相结合;二是棚户区改造要坚持与我市的城市整体布局相结合;三是棚户区改造要坚持与改善居民的居住质量相结合;四是棚户区改造要坚持与促进国有企业的制度改革相结合;五是棚户区改造要坚持与城中村的改造相结合。努力实现棚户区改造的规模和质量有一个新的跨越,城市的功能、形象和品位有一个新的提升,使棚户区改造的居民在动迁的观念上有一个新的转变,使棚户区的居民在共享改革开放30年的成果上有一个新的尝试,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。
(二)要体现“新机制,新政策,新思维,新效果”,实现棚户区高起点、高标准改造
按照“政府主导,市场辅助,共同推进,三年完成”的总体原则和工作目标,市政府应下放权利,借鉴省内其他城市(大连、鞍山)的经验,实行动迁、回迁、建设一体化工作体制,使各区政府既作为棚户区组织拆迁的主体,享有一定的财政支持,拥有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权,又成为组织项目建设的主体。区政府通过招投标进行具体项目的运作,市财政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加大监督力度。同时,可通过土地抵押申请银行贷款、通过招商引资进行社会化运作等多方筹集改造资金。
(三)政府要参与开发企业的规划与设计
棚户区的规划与设计要注重与土地储备利用相结合、与提升城市形象相结合、与城市道路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、与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品位相结合。在开发时,要多规划出商场、停车场、商业网点、商业步行街,吸纳国内外的大型商业超市和综合超市进驻我区,使棚户区的税收由企业税收变为商业税收。逐年增加棚户区的改造不仅能增加税收,提升城市形象,同时也可以使关停企业的职工妥善得到安置,是一件一举三得的大好事。
(四)调整我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
应制定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,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。一是政府在出台棚户区动迁政策时,如果动迁走的户数没超过总数80%,就说明政策的制定有问题,应做进一步调整;二是棚户区动迁和回迁的货币价格应当对等,目前我市动迁货币补偿为每平米1500元,而回迁价格在每平米2800元,价格的巨大差异是造成动迁工作难度增大的主要原因;三是应适当提高棚户区动迁过度补助费标准,我市目前是每户每月150元。此外,动迁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搬出去签订协议的,也应适当予以补贴。
(五)要在规定拆迁期内“拆迁一个,净地一个”
棚户区改造“集中拆迁、净地出让”的开发模式,在很多大城市已经实行多年,它在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的同时,也从源头上解决了超期回迁的问题。而目前我市几乎没有净地可以出让,无形中增加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难度。所以,政府应当在社会化运作上做进一步的尝试和探索,不断扩大招商引资渠道,拉动棚户区改造资金积累的链条,实现高效运转。
棚户区改造三年内基本结束,不仅是市委、市政府确立的重点工作,也是落实省委、省政府要求,为民谋利的一项政治任务。在面临诸多困难的同时,我们应看到棚户区改造所带来的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它不但加速了城市整体功能的改变,促进财政税收的增加,加快了招商引资步伐,也是让老百姓得实惠,享受改革开放三十年巨大成果的重要职责所在。让我们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团结一心,积极进取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城市建设的行列。
摄影:高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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